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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30 22:22: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各协作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监督,每少一次扣3分;每年至少立案1件,未完成的扣5分;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教育,每年要实现联系镇街(园区)全覆盖,每少覆盖一个扣1分......”这是《贵池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考核办法》中的部分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协作区建设和运行质量,营造纪检监察干部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贵池区纪委监委在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发《考核办法》,以考核“指挥棒”助推协作区工作提质增效。

  协作区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采取百分制,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考核,由委机关相关部室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核和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重点围绕“三比三看”要求,将协作区工作细化为集中办公、工作保障、履行职责、自身建设等4大类16项指标,每条考核内容明确相应的计分考核标准。突出纪检监察协作区主责主业,重点考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助推协作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以考促干,狠抓压力传导。《考核办法》规定,对季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协作区,由区纪委监委办公室书面提醒督促改进提升;对连续两个季度落后的,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协作区人员,将推荐其作为年度考核优秀人选。

  “协作区考核办法既是‘尺子’,也是‘镜子’,既能衡量协作区干部工作的虚实,也能映照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用足用好考核办法,提升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内生动力,激发协作区建设最大效能。(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07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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