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快过来看,这笔钱好像有问题……”小朱指着账本说。
2022年3月中旬,江西省崇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期间,巡察干部小朱通过查阅账本发现,思顺乡敬老院2019年至2021年每月都会发放一笔240元的帮厨工资给陈某,但陈某并非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册的签收栏也不是手写签名,而是盖的个人印章,很可能有猫腻。
“既然是帮厨费,又不是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会不会是请来帮忙的临时工?”带着疑问,巡察组调阅了近三年入住过思顺乡敬老院的老人花名册及聘请过的临时工名单。通过仔细比对,巡察组最终在老人花名册中找到了陈某的名字,确定陈某是能够生活自理的入住敬老院老人之一。
从发放的工资册上看,陈某领取了2019年至2021年每月240元的帮厨工资,但奇怪的是财务资料上只有工资领取的单据,并没有转账记录。
“这就意味着这笔工资应该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我们要去实地了解一下”。巡察组决定去思顺乡敬老院走访了解。
巡察组驱车赶到敬老院时,陈某因生病请假恰巧不在院内。院长朱某声称陈某勤快朴实,愿意帮厨,帮厨费每月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了她,这笔钱造了册,陈某本人也盖章签领了。
院长的解释看似合情合理,却没能令巡察组信服。巡察组向院内其他老人了解陈某帮厨情况,要么声称不了解情况,要么含糊其词不愿多谈。
3月下旬,巡察组从其他渠道了解到,陈某回到了思顺乡敬老院,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一队人找院长朱某谈话,另一队人直接找陈某谈话。朱某对巡察组的突袭有些不知所措,发现巡察组还有一队人在找老人陈某谈话后,频频将目光投向巡察组找陈某谈话的方向,神色紧张,坐立不安。
在巡察组的追问下,朱某沉默了许久,最终承认冒领了帮厨费,“每月240元的帮厨费是我以陈某的名义领取的,陈某实际上没有领过这笔钱。”这也与陈某的说法一致。
经查,朱某作为县民政局聘用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敬老院管理混乱,通过帮助敬老院老人保管印章等私人物品的便利条件,三年来以陈某名义冒领帮厨费8100余元。经崇义县纪委查实之后,朱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县民政局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通讯员刘福亮郭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