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随着天气转凉,成群的白鹭翩翩飞舞在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尽显诗情画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美。白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栖息地的大气、水质等环境因素非常敏感,享有“环保鸟”的美誉,被国际环保组织誉为“大气和水质的检测器”。眼下白鹭飞临荔浦境内栖息,是荔浦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体现。
荔浦市纪委监委全面践行“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理念,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工程,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生态环保治理、域内河流整治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保障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荔浦市纪委监委相继出台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专项督导方案,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22人次,严肃属地管理,压紧压实“一把手”“前线总指挥”职责。组织市自然资源局、荔浦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聚焦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各单位系统排查,督促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17个。推动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22年荔浦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9个100%要求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全程保障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
日前,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高火险期,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地见效,荔浦市纪委监委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由班子成员担任小组长,组建了7个监督小组深入全市各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封山设卡管理不到位、巡查管控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等4个方面问题,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压紧压实全市各乡镇、相关单位责任,切实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墙”。
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自荔浦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和各中队挂牌成立以来,驻荔浦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紧围绕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10月21日,该纪检监察组到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就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查看了该大队的工作方案、详细了解其成立的火灾案件侦破专班以及森林防灭火协同联动机制,压实责任,监督推动公安部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目前,全市已立失火案2起。(荔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