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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3 01:29:3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求,并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作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机制,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要的是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横向上,要上“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观布局,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做实政治监督,做细专项监督、做精日常监督,坚决防范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表里不一、空喊口号等问题,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大局。纵向上,要下“启”镇、村之微观落实,建立健全“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县级交叉监督等机制,把监督力量下沉到农业基地、生产车间、田间地头等一线,围绕党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看政策落实好不好,看基层党组织行不行,看干部担当作为情况怎么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要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协助党委(党组)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要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等制度,完善考核评价、谈话提醒、督查问责等机制,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工作闭环。要完善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制度,建立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书记统筹抓总、班子成员靠前指挥、监督检查室牵头协调、派驻机构通力协作、县乡纪委一线监督的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要加强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对标对表顶层设计,全面梳理现有监督工作各项制度,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要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监督准备、了解、报告、反馈、整改等环节,完善制度规则、规范操作流程,使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完善统筹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一盘棋”监督格局。推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关键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在建立健全机制上集中发力,实现“1+1>2”的效果。要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衔接、分工协作制度,实现各项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要注重发挥巡察在党内监督的“前哨”作用,健全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协调、巡后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机制,有序推进纪律、监察、派驻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深入推进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组织贯通,共同扎牢织密监督网。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纪检与组织、宣传、审计、财政、统计等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实现立体聚焦,优势互补,深化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要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日常监督,建立监督提醒清单,紧盯单位管理“薄弱点”、权力运行“关键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开展监督,破解监督弱化、泛化、虚化问题。要推行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四下基层”活动,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实事在一线办理。要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整合监督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共建共享共用,提高监督效率。

  健全“三不腐”机制,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周期管理”理念为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方法路径。在案件查办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巩固战果,推动“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要健全通报制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健全自办案件年度通报、典型案件季度通报、重大案件内部通报机制,紧盯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深挖彻查,针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风腐一体、政商勾结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确保震慑常在、后墙不松。要健全报告制度,加大不能腐的约束。结合案件查处情况,认真剖析案例,查找案发单位在政治生态、责任落实、干部作风、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形成案件分析报告。综合运用廉情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专项治理建议书等,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要健全回访制度,挖掘不想腐的功能。案后分别约谈案发单位“一把手”及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沟通和检查案发单位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情况,督促其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其辖。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用身边人身边事释纪释法。

  健全约束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纪检监察队伍承担着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在自身建设、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实之又实。要建立践行初心使命长效机制,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对标对表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秉公执纪、谨慎用权、敢于斗争,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要不断拧紧从严管理的“螺丝”,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推行干部作风管理正负面清单管理及跟踪问效配套制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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