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规范化运行工作开展以来,长安区纪委监委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部署要求,突出“学准实引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学”字上下功夫,高点站位高位谋划。先后3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讲话、全省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化运行视频会及市纪委监委督导组检查指导要求,深刻认识到做好规范化运行是落实“三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迅速成立规范化运行专班,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精心组织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室(部)组全程配合、干部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着力构建“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及时提醒、限时完成”流程闭环。先后下发工作任务提醒18次,督促检查7次,确保高质量推动规范运行。
在“准”字上做文章,真查实改建章立制。紧紧抓住自查自纠这一基础环节,严格对照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省纪委监委《工作指引》,精准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分析、逐项研究,确保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及时印发《整改方案》,梳理问题38个,细化措施58项。市纪委监委任务清单下发后,对照113项任务,逐项自查、一并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机关管理和纪检监察业务两大类3册44项《制度汇编》,其中新制定20项,修订完善24项,制作统一文书、图表、范文模板498个,把准指导性、操作性、实用性,推动规范运行具体化、程序化、模板化。截至目前,自查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项,完成率94.7%。市纪委监委113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04项,完成率92%。
在“实”字上见成效,靶向发力精准施治。强化问题导向,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制度”。针对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制定《落实第一议题规定》《中心组学习制度》,整改以来,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6次19篇,开展研讨交流3次。针对省纪委点评指出的1-8月份立案数同比下降9.6%问题,立即安排部署,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谈话函询工作办法》,实行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大胆剔除重复和无实质内容的举报60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深挖细查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15次,同比增长275%。针对省纪委通报的两起办案安全问题,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员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堵塞制度漏洞。制定《精品案件、办案能手评比表彰办法》,开展首届评选活动,促进案件查办提质增效。9月份以来,新增立案41件,今年以来,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挽回经济损失3170.875万元,3项数据位列全市第一。
在“引”字上用足力,示范引领系统覆盖。持续加强业务规范、日常管理、机关党建,从区纪委监委机关抓起、做起、严起,突出“班子带头、全员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精简、务实、管用原则,修订完善《公文流转管理》《保密工作管理》《档案归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请休假及外出报备》等制度8项,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推动规范化运行。以规范化运行为引领,从小处着眼,积极推进学习工作分类纪实,推行人脸识别考勤,规范干部着装,提高机关规范化水平,带动规范化运行向基层延伸、向全系统覆盖。
在“新”字上求突破,守正创新实干争先。在做好规范化运行的基础上,结合长安区实际,在继承中发展,在坚持中完善,在守正中创新。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进信访与案管业务深度融合,依托检举举报平台深化应用和高标准建设信访举报受理中心,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研判、统一督办,优化流程,理顺机制,提升质效。今年以来,接收信访举报305件,同比下降72.17%,集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件,全市检举举报平台深化应用现场会在长安区召开,长安区被市纪委评为“全市深化应用示范单位”,长安区于今年10月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信访举报工作示范点”,是全省仅有两个区(县)之一。创新开展提级聘任村级人民监督员和驻村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收集问题线索27件,提出建设性意见326条,协调解决问题387个,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纪检监察信息》等报道长安区做法。制定《廉情通报工作规定》,每年向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通报分管单位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
纪检监察规范化运行工作开展以来,长安区纪委监委窗口形象进一步彰显,精神面貌进一步提升,岗位职责进一步厘清,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结合《制度汇编》持之以恒抓好全域业务培训,带动制度落实向全系统覆盖,以制度落实保障问题整改,用规范化运行成果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长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