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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7 03:26:4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核查,李某某自担任芒美村党总支书记以来,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积极带领芒美村‘两委’班子成员公平、公正、公开地为民办实事,关于举报李某某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均不属实,特予以澄清。”近日,耿马县孟定镇纪委在芒美村会议室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向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等通报调查结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前不久,耿马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孟定镇芒美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某歧视芒美村后来落户村民,让后来落户村民受到不公平对待等问题。受理该信访举报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由孟定镇纪委牵头核查的核查组,经过走访核实、综合分析研判,发现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核查组随即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李某某澄清正名,也及时对举报人不实举报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引导。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这既是组织的厚爱与温情,更是鼓励和鞭策,近段时间扣在我心头上的‘枷锁’终于解开了。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地工作,继续带领芒美村‘两委’班子成员为群众干好事、干实事,绝不辜负组织的关怀和信任。”不到一个小时的会议,李某某如释重负,也激发了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

  诬告陷害、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利的滥用,不仅背离群众监督的本质,还会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近年来,为让受到不实举报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轻装上阵再出发,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容错纠错机制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从“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出发,精准处置线索,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情形,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履职、勇于担当。

  今年以来该县已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既要对干事担当者澄清保护,也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黄小三 ||责任编辑王蕾)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026/114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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