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没有及时追缴租赁金,合同签了之后没有动态跟踪监督管理,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 日前,宁蒗县纪委监委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组到某村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镇政府把温泉项目承包给个体户经营,村“两委”按照合同收取承包费用,但对项目实施过程缺乏监管,导致村集体资金流失。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了整改通知,对该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他们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该镇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追缴拖欠的温泉租赁金。
今年以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加强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整治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宁蒗县纪委监委推进“清廉宁蒗”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
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关于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强化对各乡镇(街道)集体资金财务收支,资产、资源清查核实、登记、处置、收益及公开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底数不清、违规处置、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资金等问题。
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照乡镇(街道)纪(工)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对村(社区)集体资金的使用和资产资源的出租情况进行联动监督,推动基层监督下沉、精准发力,将监督触角向村组延伸。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涉及“三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了解“三资”管理现状,摸清底数。各单位通过自查自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组共查处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腐败和作风问题1个,通报批评镇党委政府1个,通报村委会1个,下发整改通知1份;共发现问题6条,推动问题整改6条,提醒谈话2人次。
“要紧紧围绕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来开展精准监督,紧盯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联合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度、落实问题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确保村集体‘三资’安全高效运转。”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静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