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问题线索是巡视巡察移送和上级交办的,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请各纪检监察室精准研判、高效处置、按期办结…… ”近日,在兴平市纪委监委线索分办会上,案管室负责人对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近期接收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甄别、分办。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今年,中央纪委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兴平市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科学、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以制度优势为抓手,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兴平市纪委监委依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制定了《兴平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规定》,对问题线索的管理、移送、备案、处置、督办等工作环节进行了细化,有力破解了问题线索处置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提高问题线索管理水平。同时,市纪委监委以“业务微课堂”为契机,通过纪检监察室主任讲课的方式对线索处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工作经验等进行业务知识讲授,有力提升了机关年轻干部的实操能力。
线索的精准研判处置是提高审查调查质效的基础。兴平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信访、市审理等部门实行委领导列席的重大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在分析研判有关部门的政治生态和被反映人工作表现、问题线索性质以及可查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精准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有效避免问题线索多头受理、分散处置的风险和弊端。
此外,兴平市纪委监委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建立独立线索台账,案管室集中管理问题线索,重点围绕线索处置超期、立案一年未结、暂存一年无结果等问题,于每月20日进行核对检查,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及时精准。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为契机,把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当成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源头工作来抓,以线索管理规范化推动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兴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