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近日,青阳县纪委监委印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细则(试行)》,围绕协作区职责定位、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建立考核制度,着力推进协作区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细则》的出台,为协作区履职尽责厘清了思路,明晰了方式途径。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协作区基层监督‘前哨’作用,切实将监督融入基层治理,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副主任陈杰在协作区工作例会学习时说道。
《细则》共分为组织领导、制度执行、履行职责、工作成效等4大类18项指标,实行百分制、清单化考核。另外,对协作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宣传教育质效等设置附加分,引导协作区围绕乡村振兴、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协作区对乡镇站所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着力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目的是让协作区干部在考核‘熔炉’中淬炼作风,倒逼出等不得、慢不得、坐不得的危机感,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细则》组织开展考核评比,用好考核指挥棒,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