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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6:34: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清醒看到,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这种形势的复杂性很大程度体现在增量仍有发生上。在新时代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既要彻底清存量,更要有效地去遏制增量,控制住增量问题才能将反腐败斗争带入新的阶段,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反腐目标。

  一、积极遏增量的现实意义

  (一)遏增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和基本策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国内各界高度认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气象带来了整个时代的新气象。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从“处于胶着状态”到取得“压倒性胜利”,反腐败的策略从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形势决定策略,早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就提出:“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这句话既表明了态度又指出了方法,表明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要转移到遏增量上。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和基本策略。

  (二)遏增量是检验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试金石。遏增量是检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成效的重要方面,是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检验指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是前提、“不能”是关键、“不想”是根本,“三不”一体推进的核心是通过惩和治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惩中有治、治中有惩,实现标本兼治。惩和治是否有效,要重点从是否遏制住增量来判断,通过遏增量来证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提高腐败问题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形成对腐败问题的正常遏制状态,有效解决腐败增量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切实遏制住腐败增量。

  (三)遏增量是高质量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高质量意味着反腐败起点要更高、标准要更高、效果要更好,三者层层递进。更高起点就是要高位推进,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抓好落实。更高标准就是要在斗争过程中提升办案质效、预防质效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高质量一体推进“三不”。更好效果就是要达到存量清底,增量遏制,群众满意,良好政治生态形成。更高起点、更高标准的目的是实现更好效果,而体现更好效果的关键和难点是增量遏制,腐败问题在相对条件下的不发生,才能从根本上赢得群众满意,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所以遏增量是高质量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正确认识减存量和遏增量的关系

  腐败存量一般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的问题,腐败增量则是指党的十八大之后又新发生的问题。减存量减少的是已发生的问题,遏增量,遏制的是新增问题。减存量为遏增量奠定了基础,遏制增量也为减存量提供了保障。

  (一)坚持两点论,二者均不可偏废。坚持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看到主要方面,又要看到次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矛盾是减存量,集中力量减存量也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遏增量暂时处于次要地位,无论是减存量还是遏增量,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都要做坚决斗争,缺一不可,同时也要根据形势的变化,正确认识到矛盾的相互转化。

  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处于“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到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最新重大判断“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反腐败斗争阶段成果看,反腐败斗争的矛盾实现了转化,遏增量应成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减存量成为矛盾的次要方面。这个转化反映在实践上,一方面指导我们应始终保持高压惩治这一手不放松,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削减存量,同时,要把监督挺在前面,以常态化的日常监督来遏制增量。另一方面,要求我们把工作的重心向遏增量转移,通过扎实有效的做好遏增量工作,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坚持重点论,要突出重点遏增量。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统筹兼顾,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既要反对离开重点谈两点的均衡论,又要反对离开两点谈重点的一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在当前,遏增量的意义要大于减存量,既要有力减存量,但重点是有效遏增量。存量是历史问题,增量是现实问题,在历史和现实面前现实永远是第一位的,现实问题永远比历史问题重要,但二者又是统一的。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在斗争策略上我们应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调整斗争重点。

  当前,存量库存已有很大减少,但仍然庞大且有新的问题注入。这一方面是因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的增加,监督范围的增大,问题线索增多,较为集中的转移到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县乡两级,面临的减存量工作任务较重。另一方面是因为遏增量工作的滞后,没有及时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一些新的问题时有发生或老的问题纠而复发,使得存量的库存在不断被注入。我们要正确看待这个现实变化,相应的将反腐力量多向遏增量上倾斜,如果已有“阵地”不加紧巩固,极易丢失,会使源源不断的新问题成为新的存量,陷入恶性循环,增量遏制住存量也必然会减少。

  三、遏增量的主要途径

  创业难、守成更难,我们今天取得的反腐败这种局面来之不易,必须将增量遏制住,只有增量遏制住,才能巩固已有成果。遏增量从当前看,是我们工作中的短板,补齐这个短板,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在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和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上下功夫。

  (一)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当前腐败面临着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问题。遏增量,首先要遏制住这“三个交织”问题带来的增量。实践中要以“三个结合”系统施治“三个交织”问题。把加强政治监督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围绕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两面人”。把推进监督全覆盖和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结合起来,要保持传统领域监督不放松,更加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消除监督盲点。紧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精准施治。把拒绝腐败和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要铲除官僚主义这个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源头。腐败的形成归根结底是人的意识出了问题,而意识的形成来源于教育,要大力加强干部的廉洁教育,注重教育成效,在不断地教育引导中推动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二)要强化监督制约。监督是遏增量的基础性工作。“严”的主基调一方面靠查处,更重要的是靠监督,通过持续近距离的监督营造严的氛围。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要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下功夫,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创新监督的理念、方式、方法、路径,严格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使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轮驱动”形成监督全覆盖格局,力求做到盯全,盯紧,盯近,盯微,让人人都感到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直接武器,特别是要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提高监督信息化运用水平,全面提升监督效率和质量,通过有效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遏制新问题的发生。

  (三)要抓好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遏增量的关键性工作。腐败问题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的缺失和制度的“棚架”。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制度认识,严格执行已有制度,持续提升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在实践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围绕违纪违法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缺失的制度,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促进权利行使进入良性循环状态,从根本上减少腐败问题的滋生。要把制度执行放在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内法规等各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刚性”约束,释放制度力量。

  (四)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正确舆论导向是遏增量的保障性工作。增量的发生,除一些党员干部自身问题外,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社会上的人情风、请托风、圈带风、攀比风等等不正之风仍占据一定市场,风气不好,党员干部定力不够,极容易被“围猎”,导致一步一步滑下腐败的深渊。从舆论上营造“严”的氛围,强化“知止”的认知,是遏增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严”的主基调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室内室外的宣传平台,扩大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努力在党员干部中间形成既知“不敢腐”的警醒、后果,又守“不能腐”的制度、规矩,形成“不想腐”的定力、习惯,从而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优良的民风社风,继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河南省偃师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献坤)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lljc/article22a20c6b15f44622ab2838207dca2b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