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富县县委巡察办加强分析研判,梳理问题根源,开展靶向施治,持续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顽疾开“处方”。今年以来,富县在巡察中发现部分镇、部门存在“吃空饷”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助长社会不良风气,必须全面从严深入整治。富县在及时移交相关巡察线索的基础上,迅速启动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吃空饷”问题30起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9人,辞退60人,收缴违纪资金420万元。
关注民声下“硬茬”。今年在对24个重点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时接到群众反映,一些村对集体“三资”随意处置,有失公平正义,导致邻里纠纷。经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富县整合力量,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各镇党委、县公安、县法院、县财政、县农业、县国土、县乡村振兴等单位配合,在全县开展了“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规范各类合同9247份,收缴各类集体“三资”欠款1451.7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
完善机制除“病根”。针对每轮巡察发现的管理盲区、制度漏洞,富县坚持从长远发力,从细节入手,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假管理的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考勤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的通知》等,充分发挥了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针对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先后制订出台多项制度,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轨道。(富县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