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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6 21:36:5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扣派驻监督职责定位和公安队伍建设特点,督促省公安厅多维发力,打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组合拳”。

  统筹推进纲举目张,锚定“清廉云南”的推进方向。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省公安厅党委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督促省公安厅党委出台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工作规则》等,为“清廉云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营造浓厚政治氛围。织密廉洁建设“防护网”,助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走深走实。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围绕省公安厅实施方案逐条梳理,明确监督目标,配套下发云南省公安厅“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监督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有关职能部门责任,适时做好“嵌套式”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层层压实“清廉云南”建设责任。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厅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述职汇报会,明差距、补短板、抓落实,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岗位责任落实到位,全力为“清廉云南”建设贡献力量。

  监督检查夯基固本,淬炼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扎实开展纠“四风”专项整治。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能定位,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聚焦公安机关职能职责、群众身边“微腐败”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重点方面,以中秋国庆节日检查为契机,深入开展集中纠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0余次,发现问题100余个,均及时反馈跟踪整改到位。以“小切口”护航“大民生”。对“烂尾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医疗机构涉药安全、住房租赁市场及保障性住房领域问题以及扶贫领域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依法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聚焦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将其纳入“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查,对16个州(市)公安机关开展2轮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公安服务窗口部门开展现场督查15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70余条,督促整改问题150余个。

  整改落实持之以恒,营造正风肃纪的良好氛围。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针对公安机关队伍大、部门多、点多面广的实际,修订完善《监督工作联系意见》,细化12项监督任务,规范监督流程和要求,逐步构建起立体化网格化监督体系。推行“派驻监督+政治督察+专项巡察”互动模式。建立巡前互通、巡中互动、巡后促改联动监督机制,派员对省公安厅党委政治督察、专项巡察进行全程指导、随队督导、驻点检查,全面查找纠正政治偏差,指导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3个,发出《提示单》1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制定下发《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拍摄制作《风腐零距离 拒酒千万里》专题警示教育片,升级改造云南公安廉政教育基地并组织参观69场次、3035人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paizhudongtai_1020/114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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