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西省纪委省监委交办,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袁和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和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新发展理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高档礼品并售卖获利;居“官”自傲,有权任性,执行议事规则另搞一套;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政府采购和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项目结算、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家风败坏,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袁和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袁和庚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袁和庚简历
袁和庚,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江西袁州人,大学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2002年11月,先后在宜春中学、宜春市(现袁州区)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湖田乡工作;
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宜春市袁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高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高安市委书记;
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高安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高安市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高安市委二级巡视员;
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2022年5月,被免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