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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0 22:43:58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来访受理、办理、督办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探索建立信访举报、责任追究、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四项机制”,狠刹错告、诬告、陷害之风,严格信访举报程序。

  完善信访举报机制,鼓励保护依法检举。长武县纪委监委畅通拓展“信、访、网、电”一体运行的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向执纪审查环节延伸制度,推行承办信访事项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与信访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限时办结,限时反馈,充分调动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有效遏制不实信访举报甚至诬告陷害问题的发生。同时,依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有效提升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针对性、时效性。今年以来,健全完善了信访举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挥信访举报的重要作用。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长武县纪委监委在鼓励保护依法检举举报的同时,对检举举报中存在的错告诬告陷害行为,坚持区分不同情形,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一方面,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另一方面,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亮明态度,强调信访举报绝不是打压能者的报复手段,谁搞诬告陷害,谁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保护。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如属错告,按照有关规定对错告者说明情况,并教育提醒错告者;如属诬告陷害,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提高党纪国法的震慑作用。

  建立澄清正名机制,鼓励干部干事创业。长武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陷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反馈,澄清情况、消除影响。涉及党员干部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澄清事实,避免影响干部提拔任用。对其所在单位造成影响的,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说明等方式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在网络媒体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名誉、声誉恢复和保护等,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通过及时澄清正名,还清白者清白,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长武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196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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