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的意见》及市委工作要求,巩固拓展以案促改工作成果,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镇安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镇安县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教育目标,发挥以案治本作用。《意见》指出,要通过剖析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和问题,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思想根源、宗旨观念、党规党纪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损害、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等进行深入剖析和挖掘,以案明纪,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目标。
创新教育形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意见》规定,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教育的形式、途径,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上下功夫,要采取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专题片和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抓好经常性警示教育。大力拓展警示教育平台,综合利用“媒体+基地+文化”的平台作用,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扩大教育覆盖面,努力营造不想腐的舆论氛围。
加强组织保障,提升警示教育效果。《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有效的警示教育效果评估机制,把警示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定期检查通报,对警示教育活动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以严格的督查考评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委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商洛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录》1000余册,组织各级各单位观看《沉沦》《金融反腐正风纪》等警示教育片300余场次,累计教育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1.2万余人,并组织全县200余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商州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促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镇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