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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20 20:39:3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将重点村居集中整治和农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治”、提级“管”,提升了基层干部素质,增强了基层干部工作本领,充实了集体的“钱袋子”,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区)发展的空间。

  精选对象“治”。为了突显整治工作效果,强化震慑效应,郸城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重点村居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综合各乡镇行政村社情民情、集体经济状况、辐射半径等因素,结合信访、扫黑除恶、巡查村居、以案促改等工作情况,调查前移、综合研判,达到集中整治对象选取精准、精确,今年以来已进驻11个行政村开始集中整治。

  提级监督“管”。为有效解决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出台了《郸城县农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日常监督提级、专项监督提级、线索处置提级,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有效破解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重点村居集中整治的行政村,引入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两项工作相互融入,相互促进,注重工作的侧重点和共同点,通过集中“治”、提级“管”,促使农村(社区)政治生态转好,干部作风转变,集体“三资”管理规范,着力护航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共查处基层党员干部31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诫勉谈话8人,收缴违纪资金24万余元,理清农村(社区)集体资金350余万元。(陈兆辉)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a94dbba97c324c7482fb5d7c025470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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