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党的二十大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图为中外记者在视频分会场参会。记者段相宇摄
10月15日,党的二十大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党的二十大准备工作情况和大会议程。党的二十大将于16日上午10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会期10月16日至10月22日。目前党的二十大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发布会上,党的二十大新闻发言人孙业礼介绍,党的二十大报告起草工作是大会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文件起草组,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参加,在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多次审议报告稿。10月12日,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稿,决定正式提请党的二十大审查。
“报告起草工作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孙业礼介绍,为起草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党中央专门发出通知,就报告议题征求各方面意见。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人数共4700余人。党内外各方面的许多意见都得到了采纳。
同时,党中央组织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部署26个重点课题,由中央和国家机关54家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形成80份调研报告。中央有关部门还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活动,收到留言854.2万多条。这些调研成果为报告起草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的二十大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党章进行修改。” 孙业礼介绍,今年1月,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议党的二十大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今年5月,党中央发出通知,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提交了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党的二十大对党章作适当修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还有一些党内老同志、普通党员给党中央有关部门写信,提出修改党章的建议。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强调这次修改党章工作,要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章修改小组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各地区各部门意见,提出党章修改方案,报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后,形成党章修正案稿,8月4日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稿一同印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之后,党章修改小组根据各方面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审议党章修正案稿。在集中全党智慧基础上,经过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形成了提请党的二十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
发布会介绍,经二十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2296名代表资格有效。这些代表由全国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将代表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和9600多万名党员出席党的二十大。
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从2021年11月启动。党中央高度重视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代表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规定。
代表选举过程中,各选举单位按照党中央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性质宗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代表选举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资格条件,严密产生程序,严肃选举纪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代表选举各项工作。各选举单位基层党组织参与实现全覆盖,党员参与率平均达到99.5%。当选代表符合党中央规定的条件,代表结构和分布比较合理,各项构成比例均符合党中央要求,具有广泛代表性。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二十大将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做好选举工作,党中央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习近平总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负责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推荐、考察、提名工作。在此基础上,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党的二十大主席团审议。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将召开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机构。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结束后,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将同中外记者见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