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阳朔县纪委监委收到有关单位发来关于张某某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为对张某某精准“画像”,该县纪委监委启动“1+6+1”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6个相关科室,围绕相关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
经查,发现张某某虽然于2021年6月13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但是处分影响期已满。在听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张某某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后,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核查人员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处分影响期已满,不影响进一步使用”的回复意见并签字确认,再经委领导层层审核、分级把关后,及时反馈。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阳朔县纪委监委严明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盯选拔任用、表彰奖励、换届选举等回复事项,形成归口管理、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协同高效的回复制度,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与县委组织部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建立县管干部任免职信息定期通报、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等工作机制,并用好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成果,加强分析研判,完善问题线索台账,既保障干部选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时效性,也避免有“伤”带“病”干部蒙混过关。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666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意见37人次、否定性意见46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在增强意见回复针对性、全面性的同时,既要防止遗漏重要情况,又要避免随意扩大知情范围。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点对点精准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的分类、保管、移交等工作,以“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痕迹管理原则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工作不细、把关不严导致错误、拖沓,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真的,坚决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
“我们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履行监督主责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查’等原则,严格把关、不断完善、提质增效,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阳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阳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