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2-10-12 23:32:5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对照相关法律条款,某A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标准,我认为要根据他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具体来看他是否涉嫌犯罪,量纪时作为依据来考量……”在祥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室务会上,类似的案情讨论频频发生。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提高和保障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着力点和生命线,强化审理环节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重要性认识,结合实际,通过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加强审理内部监督,提高定性量纪精准度,收紧执纪监督工作的最后关口,努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用好审理室务会制度是该县纪委监委助推案件质量提升的一项有力举措。在室务会上,案件承办人汇报所有在审案件的基本案情、审理进度、存在问题,并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参会人员对情节认定、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讨论,得出结论性意见,最终根据会议结论形成审理报告。参会人员畅所欲言,提出质询和见解,产生激烈思想碰撞,既能够提高案件审理的准确性,也是审理人员一次相互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良机。

  该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培养锻炼。有计划地抽调派驻各单位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到案审室工作,参与案件审理,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提高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水平,从而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参与审理工作以后,我对案件办理基本要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在办案程序、证据链条等关键环节上,我将慎之又慎。”一名乡镇纪检专干如是说。

  “案件审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今后,我们将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能力和效率,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让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更好的综合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韩琳 || 责任编辑 王蕾)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916/1134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