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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2 23:03:4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监委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时亚昕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时亚昕法律意识淡薄,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靠企吃企,违规从事与职权相关联的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时亚昕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由市监委给予时亚昕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2/9/24/ac0a925a12be47929a3d6cd71748b1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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