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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2 22:49:3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升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升禄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长期公车私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协调税收减免、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升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升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2/10/9/01c78b271283488f85082d91e0c35d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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