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抓牢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员回访、处分决定执行三项“硬核”措施,保障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不打折扣”,使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抓牢处分决定送达。山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受处分人员工作台账,根据身份性质、处分种类等制作相关文书,处分决定送达后由受处分人员填写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情况报告、涉案款物处理等工作。
抓牢受处分人员回访。根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精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对自办案件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的思想引导和关心激励,及时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抓牢处分决定执行。山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县组织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受处分公职人员处分决定归档、职务职级变动、工资待遇调整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建议、整改时限等,压实整改责任,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山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