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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2 22:19:4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这个案件会议记录没有写明出处、加盖公章……”这是石台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对七都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时的一个场景。

  为真查促改,切实提升全县案件质量工作,自9月1日起,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会同干部监督室及县直纪检监察工委,对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021年以来办结的案件实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就各单位在办的案件开展督导。

  此次共评查8个乡镇、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结案件61件,督导在办案件10件,多为公检法移送类案件。评查发现,各部门各单位程序意识明显增强,程序手续方面的问题呈下降趋势,但管理文书方面的问题较多且有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修订完善审理文书、省纪委监委对执纪执法工作作出规范后,部分部门、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及时落实,需进一步抓好整改。

  “评查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评查组组长表示。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和补充完善意见现场反馈,并及时下发《关于全县案件质量督导情况的通报》,要求案件经办人对照整改,并由审理室逐一销号验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通过以查代训、以查促改,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及案件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6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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