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村里环境脏乱、干群对立、人心涣散的样子真是不可想象!你看巡察整改后这里道路宽了、环境美了、干群关系好了,群众心气顺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近日,汤阴县伏道镇七涧村村民张全顺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该县通过巡察整改使群众受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汤阴县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把握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利剑作用,通过建立完善巡察整改五项工作机制,既重视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推动以巡促治工作出真功、见真效,有力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分析研判划重点。该县通过县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对巡察发现的行业和领域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把握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综合精准施策、集中部署整治。今年以来,关注的13件重点事项均得到落实解决,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获得感。
分类处置强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四风”问题优先研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分类处置。组织部门对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2人,下达监察建议书3份,巡察震慑作用得以充分彰显。
严格审核压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审核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被巡察部门整改方案和报告审核程序,明确了在提交报告前,必须经被巡察党组织的分管县领导、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审核同意,并由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牢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警示教育“治未病”。定期通报曝光巡察典型案例,推动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检视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常态化开展“治未病”,通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做到未雨绸缪,未巡先改,即知即改。
常治长效促发展。全县各级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改革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围绕基层财务、集体资产资源等方面修订完善制度6项,有效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孟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