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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4 03:00:2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本案中审理部门提出补证建议,承办部门未就补证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可能导致后期认定违纪违法事实性质时存在分歧。”

  “该案中所调取的书证材料未做到‘三注明一盖章’,提供人未签字,取证上的瑕疵会影响证据证明力,更是案件质量评查的扣分项。”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对2020年6月以来已办结的各类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评查,全面了解案件办理及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上下功夫,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据悉,此次评查由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各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开展集中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49件,阅卷159册,总结提炼出4个方面18项共性问题,并制发《问题告知书》,要求逐一对照整改。

  “为确保评查结果精准客观,此次评查工作重点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逐项检查、逐项过筛,原汁原味记录在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说,对集中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错题集”。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不规范,笔录签名代签、漏签等问题从表面看是重实体、轻程序,本质上是业务不熟、作风不实。参与这次评查,让我反思自身在审查调查中是否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我会用好‘错题集’,加强学习、提升能力,避免重复出错。”参与评查工作的业务骨干说道。

  “评查只是手段,切实案件质量才是目的。”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时刻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坚持今天案件所发现的问题将成为今后审查调查工作的经验和亮点,将“错题集”变成办案工作中的“指南书”。(陈婷 陆慧星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915/113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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