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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4 03:01:3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杨某某案党纪处分决定标题、申诉途径表述不规范”“杨某某系区政协委员,处分决定未抄送区政协”……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推动“铁案工程”建设,马龙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此次评查共抽查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案件14件、报批案件3件、处分决定52份,发现谈话笔录制作、程序手续、报告撰写、条规适用、处分决定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问题33个。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逐案分析研判,并以下发《工作提示》的方式,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文书报告撰写、条规适用、处分决定制作等环节进行规范。

  “《工作提示》为我们办理案件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我们将对照要求,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逐一整改,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评查结束后通泉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采取“巡回式”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取本机关熟悉纪法知识和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巡回式”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办案部门执行规则、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查中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采取案件评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发现问题作为切入口,以提升业务能力为目标,将“单向评查”向“送课上门 ”转变,变查为训。

  同时,每评查一个乡镇(街道)或部门后,都组织召开座谈会,现场“解剖麻雀”讲解案例,“一对一”答疑解惑指点迷津。一方面倒逼办案人员严格审批程序、依规调查取证、规范措施使用,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以实地操作方式查找案件查办中的盲区短板,帮助执纪执法人员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工作方法,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今年以来,通过“巡回式”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并纠正执行不规范问题15个。

  “我们将持续开展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将案件质量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督促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动‘铁案工程’建设。”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魏亮学 高辉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914/113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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