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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4 02:08:4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1.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县委党校原副校长王义醉驾问题。

  2021年6月17日,王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董鄂妃街某路段,与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及正在开车门的董某发生剐碰,造成董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王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12月,王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丹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管道维修公司原副经理李臣醉驾问题。

  2021年10月7日,李臣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振兴区某路段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2月,李臣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7月,李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9/19/030133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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