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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4 01:39:5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近日,面对浙江省安吉县纪委监委回访教育组干部,天荒坪镇马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滨对拆分村级工程的问题懊悔不已。

  此前,天荒坪镇纪委监察办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马吉村在今年初分两次向某实业公司支付了两笔9.05万元和9.34万元的工程款项,发票签批内容分别为“吴家道自然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和“吴家道自然村立面改造工程”,工程实施地点、实施时间高度重合。

  按照村级小微工程实施办法,工程量超10万元就需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开招投标程序。两个工程都接近10万元,是否存在拆分工程的问题?镇纪委随即展开调查。

  “所有的工程都是我们村胡某某做的,你们说的实业公司我们不清楚。”镇纪委干部在吴家道自然村走访时得知,环境整治提升和立面改造工程都是由胡某某组织人员实施的,施工所需的建材、砂石料等也并未分开堆放。走访了解到的情况进一步印证了办案人员的怀疑,镇纪委随后找到了徐滨。

  “这个是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上有瑕疵也在所难免。”面对镇纪委的谈话,徐滨强调项目实施的难度,对拆分工程等问题避而不谈。

  办案人员直接向徐滨出示了相关资料,并提出质疑:“据我们了解项目是胡某某做的,村里为什么和某实业公司签了两份施工合同?”

  “这合同是假的……”面对办案人员追问,徐滨迟疑片刻后,交代了两份合同背后的猫腻。

  原来,2021年10月,马吉村启动了吴家道自然村美丽乡村改造项目,徐滨在没有提前测算工程量且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的情况下,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做零星工程的胡某某。工程完工后,因程序不规范出现了支付困难。

  “为顺利付款,我就决定把工程一拆为二。”据徐滨交代,吴家道自然村美丽乡村改造项目审计价为18.39万元,为了能成功完成支付程序,他决定将工程拆分成两个10万元以下的工程,并与具有工程承接资质的某实业公司签订了两份施工合同,通过该实业公司完成工程款支付,以此规避镇三资中心的监管。

  最终,徐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案件查处后,安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村级工程“回头看”专项督查,围绕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工程信息是否公开等方面查摆发现问题34个、完善相关管理制度7项。(通讯员赵丹)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9/13/0301333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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