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队伍

时间:2022-09-24 00:02: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校正思想偏差、激励担当作为,切实让回访对象既感受到执纪监督的力度,又体会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黄山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严格执纪问责的同时,重点针对受处分人员创新回访举措,做透思想政治工作,严把风险防范每一关,持续巩固提升监管实效。今年以来,共开展暖心回访34人次,帮助被处分人消除心结、悔错改错,促使其将压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

  因人施策,做到有的放矢。在回访前,因人施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在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思想状况等基础上,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沟通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帮助回访对象分析前车之鉴,汲取教训,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突出重点,做到应访尽访。突出回访重点,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年轻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干部列为重点回访对象,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努力改正错误,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努力实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警示一片”的目标。

  暖心帮扶,放大回访效应。注重回访实效,对回访对象提出的合理要求、反映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做到执纪有力度,处理有“温度”。对于能够深刻认识、切实改正错误的干部,且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表现突出的,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受影响,对于特别优秀的,积极向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使用。

  “回访教育是一次双向联动,今后要把定期开展‘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黄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道。(黄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61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