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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3 23:15: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受到处分后,我的情绪一直不太好,想着既然不当村书记了,村里的事情就也不要出头干了,幸好你们没有放弃我,继续帮助和教育我,让我协助镇政府做好项目的政策处理和推进,让我放下心中包袱,重新鼓足干劲。”近日,在象山县大徐镇纪委办公室,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到处分的村干部张某在接受回访时说出了心里话。

  近年来,象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抓实抓细回访教育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开展“森林康复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三会一补两访”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深化“森林康复工程”推进以案促改全流程管理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入认识工作中的错误和偏差,督促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被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切实履责。

  “自己因为村里工程没有规范实施受到处分,当时心理压力特别大,觉得村民对我不再信任。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疏导教育,让我对小微权力有更深入的认识,以后做工作也更有底气。”面对回访人员,西周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道出了心声。针对违纪人员,全县各纪检部门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交流疏导、排忧解难“三结合”,确保回访教育和业务指导双跟进,及时让处分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确保回访教育取得实效。

  为了不让一个受处分人员“掉队”,象山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基础上,突出“回炉再造”,建议所在单位安排受处分对象进行结对帮扶,下派至基层一线锻炼,并对其综合表现予以记录评价。对于确能改正错误、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被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结束后向所在单位等部门推荐合理使用。如高塘岛乡干部孙某受到党纪处分后,由乡纪委监察办负责人与其结对,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动态,后经考察,孙某在疫情防控、工作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多项县级荣誉,被列入该乡后备干部名单。

  “为推动回访教育精准化、规范化,我们坚持分级回访、‘一人一策’,但针对思想包袱过重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某单位或某系统发生系列案件的特殊情况,我们会提级跟踪回访。”象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为确保回访教育提质增效,案件审理室会对一些特定对象提级跟踪回访,如去年象山县教育系统有多人因违反财务制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县纪委监委进行排摸梳理,将其中思想包袱一直较重的教师陈某确定为提级回访对象,做好解释答疑,并与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加强沟通交流,加强日常关注关心,目前,该教师已正常开展工作。

  下步,象山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注重深层次挖掘回访教育工作成果,有效发挥激励机制和带动效应,不断推动“反面”向“正面”转化,帮助受处分人员完成从“有错”到“有为”转变。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9/t20220906_68956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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