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履职行为,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创新“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方式,牵头研发了覆盖全区营商环境职能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阳光执法”平台。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需在平台提前上报检查计划,经单位股室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双重审批后开展执法活动;企业在平台上可对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反馈,也可查询惠企政策,反映诉求,投诉举报。”该区纪委监委网络监察中心工作人员贾光辉介绍。
“阳光执法”平台共分执法人员登录、企业登录、来访人员登录、执法审批登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五个模块,通过“执法报备—双重审批—过程留痕”,实现对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执法全链条和服务企业全过程监督。
为推动实现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不断提高平台使用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区营商办采取专项监督、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阳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监测,执行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双月一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对持续靠后、不整改、慢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执法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阳光执法’平台切实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真正让企业家能够感受到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有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淮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以更加高效、暖心的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淮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