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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7 12:43:4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盛夏时节的墨江县泗南江镇,江畔热风伴着蝉鸣阵阵袭来,谈话室内,坐在我对面的田房村原党总支书记黄某某,十指交叉,此时的他脸憋得通红,紧张、纠结写满整张黝黑的脸。

  按照之前走访了解掌握的情况,直觉告诉我,今天的谈话将是一场“硬仗”。

  “我知道你们今天找我谈话的原因,我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

  没等我和另一名同事开口,黄某某清了清嗓子,竟出人意料地主动交代了起来。

  事情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今年5月下旬,镇纪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黄某某长期将村集体资金占为己有。

  集体资金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我一刻不敢怠慢,制定初核方案报批后,便立即到田房村走访村民展开初核工作。

  “村集体资金是大家的,怎么能进个人的‘口袋’?”

  “资金怎么使用、剩余多少我们一概不清楚。”

  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2017年田房村小寨组启动实施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经召开村民小组民主议事会议,决定由时任村党总支书记的黄某某负责组织实施。

  我们对项目施工现场调查和项目申报书进行对比,发现工程量和资金拨付情况有出入,“会不会是黄某某借自己是施工方的便利,从中牟取利益?”

  带着疑问,我们到泗南江镇政府,与镇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后,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你既是村干部,又是施工方,田房村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提取资金不足部分是怎么样管理使用的呢?”谈话室内,我开门见山发问。

  “作为施工方负责人,项目资金理所应当在我的户头上!”“但是我们调查发现,部分项目资金拨付和实际实施的工程量并不相符合。”

  “怎么可能,你们有什么证据?”

  我示意同事把收集到的项目应拨款项等资料一一给黄某某过目,一时间黄某某哑口无言。

  “老黄,你当了10多年的老支书,看看墙上这面党旗和入党誓词,好好想想什么才是真正的主动交代!”带着惋惜和痛心,我严厉地说。

  “一念之差呀……”

  原来,因为上级下拨的项目资金不足以实施完成组内急需建设的挡墙项目,决定从村集体资金中提取不足部分4.5万元,当时正值组委班子换届交接时,黄某某利用自己是施工方的便利,将本应归还的集体资金长期占为己有。

  “给我几天时间,我一定把这部分资金归还给集体……”谈话室内,把问题交代清楚的黄某某长舒一口气。

  最终,田房村原党总支书记黄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情况属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线索核清了,但我们从这次问题线索的查办过程中发现,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盲点和漏洞还很多。群众关注的,就是急需解决的,必须调动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及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集中整治一批问题线索,形成震慑,引导村组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墨江县纪委监委 陈学敏 欧阳明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jijianrenshouji_0818/11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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