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龙潭村被列为提级监督试点村了,欢迎大家随时监督。”9月9日,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纪委书记张建军,在该镇龙潭村一边发放“提级监督”明白纸,一边耐心地解答群众咨询。
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村(社区)级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推动村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八道河村、瓦房村、兴隆沟村、大巫岚村、龙潭村5个村为试点,对象直指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提级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党建、社会治理、班子建设、信访举报、农村“三资”管理5个方面,涉及重点监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带头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是否存在思想淡漠、态度消极问题等共36项内容。
“提级监督对我们既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我们将严格对照工作方案中的监督内容,列出责任清单,结合村里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龙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冯继昌表示。
据悉,此次“提级监督”由该县纪委监委牵头,指定5个监督检查室对5个试点村实施“一对一”提级监督,通过包联、培训和指导等方式,做好相关工作。在提级监督的村公布县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抓好提级监督事项的不定期抽查工作。(记者孙也达 通讯员朱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