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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9 20:17:4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坚决落实省委关于中央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持续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力度,推动驻在部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定期调度,跟进监督。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驻在部门关于我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整改验收情况等,尤其是对长期挂账、反复交办、超期未完成的重难点问题,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察指导,加密督察频次,对整改责任主体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对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实地督查,推动整改。聚焦已超期和尚未完成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嵌入式”监督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充分运用督导检查、联合督查、召开座谈会、发函督办等方法,先后赴合肥、铜陵、池州、滁州、宿州、亳州、淮北、阜阳等8市和肥东、巢湖、庐江等县(市),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及时督办,压实责任。督促驻在部门制定《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制定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中央层面交办的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整改或牵头验收的2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时间和任务。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程(试行)》,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送提示函、提醒短信,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动整改。(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pzjg/p/106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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