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只是喝了一杯小酒,其实是思想滑坡的开始。因为酒驾,我不仅受到了严重警告,还要被全县通报,害人又丢人,大家务必以我为戒……”前不久,在新昌县沃洲镇梅林山村的组织生活会上,当着支部所有党员的面,村干部俞某满脸羞愧地作了自我批评。
让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是新昌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2021年10月以来,新昌县纪委监委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联合县委组织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共划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长效提升三个阶段,重点就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警示教育等四个方面开展系统纠治,坚决遏制党员干部酒驾歪风。
为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摸清问题底数,新昌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并饮酒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提前释放全面从严治理的强烈信号。同时,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效能,由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6个专项检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自查整改“零报告”,对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实施“一案双查”。自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有11766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村(社)组织负责人填写自查表,1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上报存在问题。
酒驾醉驾背后往往牵着“四风”问题。“这两年‘四风’问题花样不断翻新,作为执纪者,我们必须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用新技术激活老办法、用新理念探索新办法。”该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梁颖介绍,为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法情况,去年以来,新昌县纪委监委通过联通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与公职人员信息库,完善了查处即移送的“快查快办”机制,实现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实时研判,严防出现“漏网之鱼”。同时,综合运用各类消费记录平台、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等信息,通过问题溯源,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酒局”“饭局”等隐形“四风”问题。今年上半年,该县借助大数据精准监督共立案38件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
“各位司机朋友,尤其是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请注意,中秋佳节将近,宴饮中万勿贪杯,更勿酒后驾车,否则,风里雨里,我们交警都在路上等你!”由于今年中秋节和教师节双节重合,各类宴饮相应增加。为此,在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同时,新昌县纪委监委还联合交管部门通过FM88.4调频广播全天候插播“廉节提醒”。县教体局在开学前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新提任领导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守住重要节点,提前打好“预防针”,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纪律法律之弦,从思想上对酒驾醉驾说“不”。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成风化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决不能紧一阵松一阵。”新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继续在严肃查处酒驾醉驾问题的同时,深入查找普遍性、反复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思想防线,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新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