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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3 07:36:5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等情况来看,你社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差距,希望你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日前,昌宁县卡斯镇党委书记在与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时,开门见山点出问题。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62人次。

  具体工作中,该县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针对党员干部不同作风问题进行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做到精准点穴。提醒谈话,重点在“改”,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对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强化事前监督。谈话函询,重点在“警”,针对部门单位或个人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偏扶正”,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诫勉谈话,重点在“治”,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违纪行为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诫勉谈话,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除此之外,该县还坚持因人施策、因岗施策,对党委(党组)“一把手”,突出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领头雁”作用;对其他班子成员,突出强调落实“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分管职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聚焦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对巡察干部,提醒保持严细深实作风,规范和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对一般干部,则强调苦干实干统筹兼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为强化廉政教育效果,确保谈有所得、谈有所获,在做足廉政谈话之余,该县还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廉政法规考试、上廉政专题教育课、拍摄警示教育微视频等方式及时拧紧廉洁发条,促使党员干部依法依规行事。(张银飞 || 责任编辑 陈雪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831/112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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