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立足政治监督职责,深化标本兼治,充分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围绕县医保局原财务工作人员刘辉挪用医保基金案等违纪违法案例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动员全县各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在全县形成强烈反响,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效果。收集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县域范围内党员干部涉嫌职务犯罪典型案例6例、其他违法犯罪典型案例4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8例,编写《潼关县典型案例警示录》,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活教材”,力求达到查出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实现“惩”和“治”同向同步。
做好以案促改,推动行业治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0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召开全县国有企业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为鉴,在全县国有企业中开展以案促改;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27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移送司法1件,针对县医保局原财务人员刘辉挪用医保资金案,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县医保局“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就具体整改目标和日常监督等工作提出要求,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规范运用“两书”,推动标本兼治。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标功能,案件查结后,通过撰写案件剖析报告,深入案发单位调研,分析案件成因,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提醒纠偏、源头治理作用,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6份,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县医保局等单位整改问题48个,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开展暖心回访,突出关心激励。确立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责任人,督促主体单位履行责任,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沟通回访,防止“一处了之”、不闻不问。通过与受处分同志深入谈心交流,疏解其内心负面情绪,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让受处分同志感受到组织的关怀,重拾担当作为的信心,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22年以来,潼关县纪委监委已按照计划对126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强化跟踪问效,推动长治长效。制定出台《中共潼关县纪委关于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标对表,紧盯本单位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常抓不松、久久为功,及时跟进督办、强化责任落实、力求整改实效,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县纪委监委建立以案促改责任追究机制,严防问题整改走形式、搞过场,确保“病情”不再复发。对以案促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成效不明显的,和问题排查不透、避重就轻、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谈话提醒或予以诫勉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潼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