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2-09-01 01:15:2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这家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岗前安全培训不到一周就出现货运车超限超载情况,作为监管部门,要增加年内对企业的安全检查次数;对矿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如观看警示教育片……”日前,岑溪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市应急管理局对矿石企业指导力度不足,责任压实不够等问题后,向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今年以来,岑溪市纪委监委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监督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把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

  
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属地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成立6个督查组,综合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方式,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少数责任单位思想重视程度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主动发现问题不足、警示教育开展少等问题,督查组均及时反馈至责任单位。目前,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5份,移交问题线索4条,立案6件,给予政务处分1人。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紧盯发现问题整改,整合“室组”监督力量,对前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打造“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堵塞漏洞”的监督闭环,防止纪检监察建议“纸面整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10项问题已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整改。(岑溪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831/gxjjw630f35bf-1740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