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保障

时间:2022-09-01 01:46:1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孩子的学习用品、教辅材料根据需求自行购买,没有违规推销。”

  “各项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随着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普洱市中小学家长们实打实地感受到了“清廉教育”普洱行动专项监督工作给全市教育领域带来的新风正气。

  近期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整治边查处边通报,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通报曝光5起教育系统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警醒引导全市各级学校教师带头树好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引发了广大群众热议点赞,仅“清廉普洱”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报阅读量就达到2.4万人次。

  “学校教师回归潜心育人、廉洁从教,我们对孩子的学习和未来更有信心,对家庭的未来也更有信心了。”家长们纷纷表示。

  教育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人民群众最关注,也是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民生问题之一。从近年来的监督执纪情况看,普洱市教育领域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教育公平还有差距、校外培训整治不彻底等实际问题。

  如何推进教育领域正风反腐,防止侵害学生权益、损害教育公平的行为,解决学生及家长所忧所盼?这是摆在该市纪委监委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对此,该市纪委监委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普洱实践,开展“清廉教育”普洱行动专项监督工作,走进校园、走进师生和家长、走进群众,深入排查当前全市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持续督促整改落实,从严查处教育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市级层面发现8个方面41个共性问题,县区层面发现9个方面39个共性问题,问题‘大起底’后就是推动整改,并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置。”

  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在违纪违法的边缘犹豫徘徊,为防止他们铤而走险,市纪委监委采取边查处边通报的形式,以典型案例教育警醒他们悬崖勒马,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普洱二中原校长吴某某、原副校长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工程老板、书商贿送红包、礼金86000元、74000元,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江城县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李某某违规审批报销差旅费、燃油费共计17606.02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些身边人的案例,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孟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案例通报曝光后,部分学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从思想认识不到位、抓党建责任不够有力等泛泛而谈,转变为“廉洁从教意识不强,未能真正理解教师这份职业的神圣性,仅把它当做是一份谋生的职业,缺乏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之类清晰明了的问题,震慑效果非常明显。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乱作为搞腐败、心思不在教书育人上,不仅把自己推向不归路,更是影响一代又一代学生的健康成长,长此以往,危及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制约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该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动真格出重拳、真刀真枪治理教育领域的沉疴顽疾,“扫尘除垢”还教育一方净土,让教师队伍回归到教书育人的本真,有利于改善教育环境,提高教学质量,是惠及万民、福泽未来之事。

  普洱市纪委监委将结合“清廉学校”建设,推动形成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学生崇廉尚洁、学校清廉高效的良好局面,实现教育生态持续优化,为学生成长成才打造一片净土。(雷红艳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0830/1128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