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调研

时间:2021-03-11 16:20:0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省科技厅印发《关于统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的若干措施》,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放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限、科技金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提出12条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支持申报科技奖励,在今年省科技奖励评审中继续向抗疫成果倾斜支持,一线医务人员不受科技奖励提名间隔年限限制;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提名河北省突出贡献奖;对参与我省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省外专家,优先提名河北省科技合作奖和燕赵友谊奖。

  放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限。疫情防控期间,确需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商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恰当方式组织验收。对于2021年1-3月期间,应完成而暂时无法完成验收的项目,可申请暂缓3个月验收。

  加强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实施卫生健康创新专项,组织一线防控主体力量和优势企业,开展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研发、检测技术和产品、防疫器材设备、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动物建模等方面研究,全力推进新冠疫苗研发等疫情防控攻关工作,积极组织我省单位申报实施科技部研发应急项目。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省科技厅与省建行联合开展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活动,建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优先配置信贷规模,按需确定流动资金贷、网络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重点贷款产品。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科技企业减免抵质押物评估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对石家庄、邢台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科技企业按相关政策执行优惠利率。因疫情造成临时还款困难的科技企业,依实际情况及时给予再融资、还款计划及结息周期调整等延期还款支持政策。

  此外,我省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和培育服务,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组织专家开展远程服务,及时答复企业政策咨询,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全天候开放运行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组织开展认定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等工作。同时,在简化实验动物许可审批工作流程、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便利化、实现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信息化等方面,省科技厅也提出相关措施予以支持。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省科技厅还将持续开展科技创新辅导团服务,深化“自主学习+在线辅导”模式,充分利用线上服务平台,共享辅导资源,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需求单位可自行下载、自主学习。面向一线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开通服务热线和服务邮箱,随时接收辅导需求,及时解疑答惑。(记者王璐丹)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2/04/content_83556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