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现给您兑现奖励,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后若您发现其他违纪人员和问题,欢迎随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我实名举报违纪违法行为,通过你们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案件,帮我们老百姓伸张正义,想不到举报之后还能得到奖励,非常感谢你们。”
这是不久前,南涧县纪委监委在群众来访接待室首次向实名举报人兑现奖励的场景。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拓宽信访举报和受理检举控告渠道,从受理、答复和保障三个环节规范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该县实行“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受理检举控告件,在政府网站、纪检监察网上公布12388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接访场所及通信方式。在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给予回复的同时,严格执行《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查证属实的实名检举控告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给奖金,形成倡导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氛围。并且抓实信访举报工作保密、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健全实名检举控告人的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彻查快办和奖励实名举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举报线索来源,提高举报线索质量。”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县还将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拓宽群众反映诉求和困难的渠道,实现纪委监委自上而下监督与群众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效衔接,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亮剑,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周菊 邱张红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