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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5:55:1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8月至11月,沧州市共成立15个指导督导组,分两批对县(市、区)开展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巡察指导督导组充分发挥“指导员”“教练员”作用,把指导督导工作嵌入巡察工作全过程,有力推动了全市巡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提升政治巡察的精准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巡察什么和怎么巡察的问题,是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抓手。”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说。

  指导督导组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推动政治巡察具体化。市第四巡察指导督导组督促孟村回族自治县委巡察办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廉政风险点等内容,细化监督重点,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巡察实施方案;市第七巡察指导督导组指导泊头市委巡察机构把做好“三创四建”活动等内容纳入巡察重点,有力提升了政治巡察的精准度。

  指导督导的目的不只是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市第五巡察指导督导组为增强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度与支持度,及时指导运河区委巡察办创新工作思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第四巡察指导督导组发现并推动解决了孟村回族自治县42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问题,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市各指导督导组着力推动县(市、区)解决巡察干部管理、巡察人员抽调、加大培训力度等问题。在指导督导组的帮助下,沧县制定了《巡察抽调人员管理办法》,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为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初步统计,自开展指导督导工作以来,各指导督导组推动各县(市、区)巡察机构新增或修订完善制度累计808项,推进相关部门新增贯通融合方面流程63项。累计发现问题1671项,提出建议1778项,推动落实建议1649项,答复咨询问题489项。巡察人才库新增人员472人,巡察组长库新增人员55人。(沧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3/10/content_84083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