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因为被处分,心理上是有包袱,但组织上的帮助让我备受鼓舞,感谢组织的关心与帮助,我以后一定积极整改,严格要求自己……”这是王益区受处分干部左某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的一幕。
近年来,王益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扎实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建立帮助教育与回访教育双模式,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激励,促进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2+1”,在“帮”字上谋落实。在对受处分人员作出处分决定时,由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党支部确定2名帮教人员,在被处分人员的处分影响期内定期关注受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和精神动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沟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等工作,并通过帮教登记表,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帮教责任。
回头看,在“访”字上见真章。在处分影响期满之后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负责做好回访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定回访教育对象,回访教育工作以“谁查处、谁回访”为原则,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工作,通过面对面与回访教育对象及身边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状态、工作实绩等,形成回访教育情况报告。
暖人心,在“做”字上显实效。王益区纪委监委坚持帮教与回访双管齐下,扎实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对23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帮教工作,对17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卸下了心理包袱,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与鼓励,将会以更加积极阳光的心态投入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王益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