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8-28 07:12: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我是纪检监察干部我承诺,一定严格遵守省纪委《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承诺。”近日,太康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2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太康县纪委监委落实省纪委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要求承诺书》。

  “签订承诺书,既是表率,也是约束。五条禁令既是‘紧箍咒’,又是‘高压线’,作为政治机关,我们要自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践行,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郑明磊表示。

  为了让《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入脑入心,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五条禁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等形式,对五条禁令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并逐条对照五条禁令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还采取撰写心得体会、知识测试、微信推送、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条禁令的学习宣传,时刻警醒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触碰五条禁令“红线”“底线”,严守纪律、令行禁止。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情况的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以外在的刚性约束促进行为内化,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太纪宣)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fcaa1b0348064b2d92c128a50a1a3ca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