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村级监察联络员聘任暨培训工作会现场。
“监察联络员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一定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学好业务,履行好监察监督职责,树立监察联络员良好形象,绝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被选聘为邱城镇前段寨村监察联络员的赵徐敏认真地说。
近日,邱县监察委员会召开村级监察联络员聘任暨培训工作会,为基层监察联络员发放聘书,并开展教育培训。截至目前,涵盖全县217个行政村、8个社区的225名监察联络员全部聘任完毕,将监督的触角从乡镇延伸到了基层神经末梢。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增强村级监督力量,做实基层监督,邱县纪委监委提前谋划,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推进,积极筹建监察联络员队伍。同时印发《邱县村级监察联络员工作方案(试行)》《村级监察联络员履职手册》《邱县基层监督口袋书》等,明确了监察联络员聘任范围条件、监察对象、主要职责、工作权限、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监察联络员日常管理和使用。
据悉,村级监察联络员原则上一村一名,一般由村级纪检委员兼任,由所属乡镇(街道办)监察办公室聘任,聘期与村纪检委员一致,驻在村(社区),专职专责。其主要职责是在县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组)管理下,对村(社区)干部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组)或县级监察委员会报告。(邯郸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