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秀美的漓江碧波荡漾,两岸绿意葱茏。一群群白鹭在水面嬉戏,一会儿又拍打着翅膀逐向天空盘旋,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
习近平总书记叮嘱:“漓江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我们要很好地呵护它”。阳朔县牢记总书记嘱托,把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开展“保护好漓江 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推动“两个保护”落细落实,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呵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阳朔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一同强化对各乡(镇)党委、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保职能部门“一把手”谈话,督促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两个保护”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阳朔建设 为全力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好保护好漓江 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常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为“两个责任”落细提供具体遵循。
“采石场生态复绿植被长势喜人,要持续加强生态修复项目日常监管,防止‘旧病复发’。”近日,县长黄小雪到葡萄镇已关停的陵陂采石场检查采石场生态复绿工作,履行环境生态保护监督主体责任。阳朔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到县域采石场督查生态复绿工作,跟进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2022年4月25日,阳朔县开展了首个“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举行鱼苗增殖放流、垃圾清运、沟渠清理和污水治理等活动,营造了人人参与保护好漓江生态的浓厚社会氛围。2022年,阳朔县率先成立漓江公安分局,专职负责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构建起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保护体系。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主动靠前,精准监督,督促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完善漓江生态补偿机制。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将景区营业收入的10%作为生态分红发放给沿江村民,2021年发放生态分红778万元,老百姓共享生态红利。
“我们通过增殖放流、禁止乱采、乱挖、毁林等一系列措施,保护漓江的生态。”杨堤乡党委书记杨润华说,该乡依托漓江景区优势,建成了阳朔漓江生态保护成果展厅、漓江步道,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全乡面貌焕然一新。
秀美漓江的背后,是两个责任的同向发力。阳朔县纪委监委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体落实。今年以来,紧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全县立案1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阳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