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江上游四川宜宾段,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正冒着烈日,会同环保部门对长江排污口、干流岸线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
就在前不久,区纪委监委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区域内一搅拌站私设暗管向河道偷排生产废水。是监管缺位还是履职不力?区纪委监委多方走访收集暗访资料,制作成问题短片,在阳光监督问政节目活动现场公开曝光。在这一问题中,区生态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赵场街道等单位5名相关责任人,因履职不到位被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了解询问“十年禁捕”政策落实情况。(梁小龙 摄)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的殷殷嘱托,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便是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守护一江清水的动作之一。202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问责76件126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109人次。
“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构建由委领导牵头负责、相关业务室具体实施、贯通协同外部监督的工作模式。”市监委委员罗小兵介绍,通过这种工作模式,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厅等开展督察、督查和“回头看”,构建涵盖组织启动、调查核实、形成意见、严肃问责4个环节、14个步骤的追责问责工作流程,做到了有案必督、有案必办,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我们收到某砂石开采证涉嫌存在违规情况,立即责令翠屏区、叙州区开展核实,经调查发现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河道管理处副处长杨某平涉嫌违规为他人办理砂石开采、办理行政许可、砂石行政执法等事项,给生态带来了严重破坏,最终杨某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川介绍,在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上,市纪委监委紧盯中、省督察反馈问题,形成起底摸排、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工作闭环,采取“督办、交办、联办”等方式,由委机关纪检监察室会同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联动开展监督,推动问题有效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部完成全中央环保督察(含“回头看”)交办的503件信访件、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88件信访件的整改工作。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系统理念、靶向施治,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向其他省、市反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号入座,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常态长效。2017年以来,全市上下共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1345项,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4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8座,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和排放整治170家,关闭土法造纸作坊1944家,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这一江清水。
长江第一城,必须是生态首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机关、派驻、县(区)力量,与生态环境、目标督查等职能部门贯通联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到整治一类问题,从整治一类问题到治理一方领域,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监督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者:秦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