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跟踪问效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在第十二届县委巡察圆满收官后,四川省青川县纪委监委统筹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6部门成立3个评估组,对各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质效评估,面对面“会诊开方”。
为确保评估工作有序有效,该县实行“4+N”模式,明确将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成果运用和群众满意度等4方面内容,作为共性指标定性分析评价,并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个性化评估指标,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打分,确定“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敷衍应付、评估等次为”一般”“差”的单位,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截至目前,该县已对14个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质效评估,反馈的29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8个,规范完善机制制度50个,对整改不力的2个党组织评定为“差”等次,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2名科级干部被问责处理。
“质效评估贵在严、重在实。我们将持续开展评估工作,杜绝巡察整改‘一阵风’‘走过场’,让装样子、撂挑子的单位过不去评估工作的‘铁门坎’,确保巡察整改件件落实,巡察成果‘颗粒归仓’。”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