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太康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落实澄清正名制度,精准执纪问责,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让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谋划改革更有底气。
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建立健全分析研判制度,精准认定陷害诋毁、伪造材料、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等恶意举报行为,并采取“一案双查”,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
扎实开展回访工作。研究制定回访工作方案,及时掌握和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和思想状况,用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关怀,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积极改正错误,激励担当作为。
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坚持把故意与过失、因私与为公、违规与失误区分开来,经由调查部门调查核实,属于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等不实举报的,在调查结束后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会议和通报澄清的方式予以澄清,消除干部顾虑,实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共排查异常举报问题线索6件,开展回访教育86次,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公开澄清6人。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教育引导,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教育,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太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