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2-08-12 09:08:4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巡察工作共有7个环节55个步骤32个文书模板,工作程序环环相扣,程序性、实效性都非常强……”近日,扶绥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广顺热情地向年轻干部黄晓莲讲述巡察工作要点,还时不时翻动材料,抽出具体的内容进行讲解。

  

  这是扶绥县纪委监委开展“一对一”导师制,助力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成才的一个具体事例。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目前干部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现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30人,占比为28%。虽然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有冲劲,接受能力强,工作热情高,但也存在工作时间短、履历单一,纪检监察业务不熟悉、处理问题能力不强等问题。

  

  为解决年轻干部业务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本领恐慌问题,今年六月,该县纪委监委实施“一对一”导师制,助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按照工作对口、双向选择原则,由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与年轻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委机关颁发“成长导师”聘书,明确聘期、传帮带内容指标,签订传帮带协议,共聘用29名导师为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赋能”。

  

  协议要求导师在业务上指导年轻干部提升能力;在思想上帮助年轻干部解决疑难困惑;在作风上引领年轻干部塑造先锋形象。与之相对应,要求年轻干部同步做到:勤于学习,当好学生;重于实践,当好学徒;善于反思,当好学友,迅速成长。

  

  “能够成为导师,对我来说,既是荣誉,更是责任。”7月29日,在领到聘书后,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吴羚表示,将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把自身工作经验、业务技能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年轻同志,让年轻同志短时间内综合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为压实传帮带责任,实现教学成果最大化,该县纪委监委出台考核机制,由办公室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并对导师和学员进行捆绑考核,由导师对培养对象工作表现和能力做出鉴定,办公室结合鉴定结果对导师传帮带教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导师和学员年度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干部提拔任用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我是2021年8月入职的,入职以来,时常感到本领恐慌,平时在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也不知道问谁好,现在指定了导师,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随时问他。这段时间以来,在老师的带教下,我很快对办案程序,谈话技巧等方面更加熟悉了。”谈起实施“一对一”导师制以来的学习收获,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莫春蓉表示收获颇丰。(扶绥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810/gxjjw62f35b29-1734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